《2019年太仓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来源:国际能源网 | 2020-06-24 09:45:11 |

近日,江苏太仓市政府正式发布《2019年太仓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标准是依据2019年购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指标要求并办齐相关手续的,按照附件1对应标准的0.8倍补贴。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有新规定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具体来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

(一)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

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照搭载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燃料电池客车、货车采取定额补贴,具体如下:

(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

1、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与驱动电机的额定功率比值不低于30%,比值介于0.3(含)-0.4的车型按0.8倍补贴,比值介于0.4(含)-0.5的车型按0.9倍补贴,比值在0.5(含)以上的车型按1倍补贴。

2、乘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10kW,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不小于30kW。

3、燃料电池汽车纯电续驶里程不低于300公里。

4、燃料电池汽车所采用的燃料电池应满足《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模块》(标准号GB/T33978-2017)标准中的储存温度要求。

据悉,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私人购买者仅限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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